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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自由之身】

王梓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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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岩音樂是有合約樣本的,只需要改動一下細節就可以,十多分鐘後葉誠就拿到了合約。

    法律事務部的張律師對葉誠說道:「小葉,你先看看合同,有不懂的地方我會負責給你解釋。」

    擺在葉誠面前的是兩份合同,一份是藝人經紀約,一份是歌手唱片約。葉誠雖然對法律和合同都不了解,但他只看了合約的一部分就皺起眉頭。

    首先經紀約為期五年,而且規定在合約期內,華岩音樂是葉誠的唯一獨家經紀人,是葉誠一切演藝行為和商業活動的全球全權唯一代理人、經理人,葉誠在合約期內未經允許不得與第三方合作。

    只這幾條規定,幾乎就把葉誠未來五年的發展給綁死了。

    如果葉誠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北漂,說不定咬牙就簽字了,畢竟簽約音樂公司後還有希望成為明星,而不簽有可能一輩子都混不出頭。

    許多新人歌手都是如此,明知道面對的是一份霸王條款賣身契,但為了成名只能選擇簽下合約。他們的心思很好理解,大不了給公司打五年白工,等老子混出頭了就跳槽。

    但葉誠不一樣,他手裡有一隻可以聯通平行空間的手機,未來的發展潛力無限,絕對不想被這一紙合同給綁死,白白耗費五年的光陰。

    其次還有歌手唱片合約,這份合同的期限仍舊是五年,而且獨家代理葉誠全部曲目在世界範圍內的所有版權。

    唱片合約上還有不少地方暗藏玄機,比如只規定了傳統唱片的版稅分成,卻沒提到電訊、網絡等新媒體渠道的分成,日後華岩音樂賣彩鈴、付費下載等等方面的收入,可以一分錢不給葉誠。

    音樂公司基本上都是這麼幹的,比如網絡音樂剛剛興起的時候,一首神曲為音樂公司帶來上億的收入,但歌手拿到手的卻只有幾十萬。

    葉誠雖然沒完全搞懂合約里的問題,但他直覺這兩份合同不靠譜。再加上之前柯良的善意提醒,他決定暫時不簽,站起來對林春明道:「林叔,我能把合同拿回去再斟酌一下嗎?」

    新人歌手林春明見得多了,大部分拿到合同就直接簽字,沒想到葉誠居然說要考慮。林春明笑呵呵地說:「小葉啊,合同哪些地方不明白或者不滿意,你可以說出來嘛,我們一起研究一下。」

    葉誠指著合同的日期說:「時間太長了,最多三年。」

    林春明耐心地解釋道:「小葉啊,你現在只是一個毫無名氣的新人。公司對你進行包裝、策劃和推廣是要錢的,可以說簽約的第一年,公司在你身上都是只出不進。真正等你紅起來以後,起碼已經過了一兩年了,到時候你跳槽怎麼辦?你總不能讓公司做賠本買賣吧。而且啊,簽的時間越長,說明公司越重視你,在你身上投入的資源也會更多。」

    葉誠搖搖頭:「最多三年,三年後可以再續簽。」

    林春明見葉誠態度堅決,他思索一番後說道:「年限我們可以再商量,你對合約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不如全都指出來,我們拿到一起討論。」

    葉誠又仔細看著兩份合約,雖然他說不出哪裡不對勁,但越看越有問題。謹慎起見,葉誠說道:「其他地方我還沒想好,林叔,要不我拿回去再考慮一下?」

    林春明又苦口婆心的勸了一番,但葉誠就是死活不肯簽合同。他想起劉經理交代的任務,無奈之下只好拿出第三份合約,說道:「小葉,經紀約和唱片約先不提。你那三首歌我覺得很好,不如賣給公司吧。」

    葉誠掃了一眼那份歌曲版權轉讓合同,疑惑地問道:「這三首歌不是我自己唱?」

    林春明只得解釋道:「小葉,你現在還是一個新人,公司必須花一定的時間來包裝推廣,現在還不是發歌的最好時機。而且公司也不會讓你吃虧,現在市面上一首歌的詞曲加起來也就賣三四千塊,公司準備花兩萬的高價收購你那三首歌。」

    「然後再拿給別的歌手唱?」葉誠心中隱隱有些憤怒。

    不是憤怒他的歌賣給別人唱,這種事很正常,好多創作型歌手在紅起來之前,都有給別人寫歌的經歷。葉誠憤怒的是林春明不把三份合同一起拿出來,如果他頭腦發熱簽下前兩份合同,那麼最後這一份賣歌的合同他不簽也得簽。

    你想拒絕?

    你想反抗?

    哼哼,看看前兩份合約,五年之內未經允許不得與第三方合作,不聽話直接雪藏你!

    還沒簽合約就被如此算計,葉誠覺得他已經沒必要跟這家公司合作了,指不定以後還會鬧出什麼么蛾子呢。

    話說人如其名,葉誠的處世原則就是待人以誠,但前提是別人也要對他以誠相待。

    北漂數年,葉誠大多時候都在看人臉色行事,有時候受了委屈、被人欺負也只能忍下來,不這樣他早餓死了。即便是心中憤怒,但他也不會把話說死,而是露出一副天真無邪的微笑說:「林叔,賣歌的事情,我還是想再考慮一下。」


    「那行,我給你三天時間考慮,希望你能儘快給我答覆。」林春明可不想再拖,他是真的看上了葉誠那三首歌,更何況劉經理還特別交代一定要把歌買下來。

    如果葉誠考慮過後還是拒絕,林春明會建議公司提高買歌的價錢,因為那三首歌的質量比許多名家的作品都高。

    至於那幾份合同,林春明也沒有坑葉誠太狠,各大音樂公司給新人的合同都這個樣,想要修改重要條款必須部門經理點頭才行。

    葉誠拿著三份合同離開簽約室,在外面過道上撞見柯良。

    柯良看了眼他手上的合同,問道:「你簽了?」

    葉誠搖頭說:「還沒有。」

    柯良有些驚訝,隨即笑道:「回去找個懂法律的,慢慢再考慮一下吧。」

    葉誠猶豫了幾秒鐘,問道:「這些合約是不是有問題?」

    柯良拿過那三分合同粗略翻了一下,說道:「現在所有音樂公司的新人合同都有問題,新媒體渠道的收益是不會分給歌手的,而這是網絡歌曲最賺錢的部分。即便你再有才華,公司也不可能為你一個人修改新人合約。除非……」

    「除非什麼?」葉誠問道。

    柯良說:「除非你不是新人,簽約前就已經是個粉絲眾多的網絡紅人,這才有資格跟音樂公司討價還價。」

    「謝謝良哥,今天的事麻煩你了。」葉誠記住柯良的話,再三感謝後離開華岩音樂公司。

    ……

    ……

    等葉誠離開以後,林春明突然來到柯良的身後,臉色陰沉地問道:「你是不是跟他說了什麼?」

    柯良好笑地反問:「我能跟他說什麼?」

    林春明哪還有半點慈祥和藹的樣子,他厲聲斥責道:「柯良,別忘了你是華岩音樂公司的員工!」

    柯良不屑地冷笑:「你也別忘了,葉誠是我帶到公司的。他那三首歌有多大的價值,你我都清楚,你坑他就是不給我面子!」

    林春明冷哼一聲:「你一個小錄音師,面子值幾個錢?我警告你,要是葉誠的合約簽不成,你也別想在公司待下去!」

    柯良卻是一點不怵他,哈哈笑道:「你以為老子願意在這破公司干?下個月我的合同就到期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林春明氣焰一滯,陰測測地說:「原來你早想走了,那為什麼還帶葉誠來公司?」

    「我愛帶誰來,用得著跟你匯報?」柯良懶得跟林春明多說廢話,直接回自己的錄音室去了。

    其實柯良也看走眼了,他一開始以為葉誠只是靈光乍現,才寫出了《東風破》這樣的歌曲。音樂圈經常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一個年紀輕輕的音樂人,靈感來了寫出首好歌很正常。但這種人很快就泯然眾矣,也許這輩子剩下的時候,都再也創作不出同樣質量的歌曲。

    可葉誠今天一下子就拿出三首好歌,而且曲風迥異,這說明葉誠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音樂天才,絕非只是靈感乍現!

    柯良是個懷有音樂夢想的人,雖然他的音樂夢想已經破滅,但卻不忍心見到一個優秀的年輕人被一紙合同給套牢。

    ……

    「劉總,你交代的事情搞砸了。」林春明鬱悶地來到劉經理辦公室,把剛才發生的事情說了一遍。

    「胡鬧!」劉經理氣得猛拍桌子,「這個柯良,還無法無天了,讓他立即收拾東西給我滾!」

    林春明提醒道:「柯良是葉誠的朋友,真炒他魷魚,那三首歌就完全沒希望了。」

    劉經理冷靜了一下,強行咽下心中一口惡氣,指頭揉著太陽穴說:「把柯良叫到我辦公室來!」

    幾分鐘後,柯良來到劉經理的辦公室,嬉皮笑臉地說:「劉總,這是我的辭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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