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章 不是省油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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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洽談持續了一整天,在雙方律師的見證下,岳川和開卷出版集團簽署了文學作品出版分成協議。
岳川能拿到的分成是1,這是他能接受的數字,上次跟徐家義談的時候,他就提出拿1的銷售分成。
接下來開卷出版集團會以專業的方式運營人民的名義上市銷售事宜,這需要時間,預計春節後人民的名義將在線上、線下渠道正式銷售。
這次可不是幾百本的印刷量,開卷出版集團設定的次印刷量為萬冊,先印萬冊給到批商拿去鋪店。
有專業的商業律師幫自己把關商務方面的事情,岳川放心了,書賣的好賣不好最終還是要看市場反應,但岳川至少不會被出版商坑了。
過年前的一段時間,岳川辦了兩件事,花了幾十萬。
第一件事是租房子,他在近海市區租了間公寓,有個私人空間幹什麼事情都方便很多。
第二件事是買車,岳川買了輛4.排量的進口越野車,裸車價七十幾萬,辦完一切手續的落地價是八十萬出頭。
卡里還剩十萬,岳川不敢繼續敗家了,留錢回家過年孝敬爸媽。
岳川在高考結束後的寒暑假裡拿到了駕照,老家有輛車,他爸在開,也是越野車,國產的。
或許是受搞野外勘探的父親影響,岳川從就喜歡粗獷硬派的越野車,剛提到新車,他就開著這輛號稱「6上巡洋艦」的大傢伙上路兜風。
然而在擁堵的都市中,強勁狂野四驅動力的巡洋艦根本揮不出應有的性能,開兩分鐘就要等紅綠燈,過了幾個紅綠燈又是塞車。
開這種車就得去野外撒野,岳川準備出市區撒野,正要上高,手機響了,於國威打來的:「馬上來省田協,上面有人找你。」
岳川停車在路邊,問到:「誰找我?」
於國威:「中國田協的一位官員。」
「好事壞事?」岳川估摸著應該不是什麼好事,因為於國威的語氣並非喜氣洋洋。如果是田徑國家隊的相關事務,國家隊教練聶有餘會直接找自己。田協管的都是雜七雜八的綜合性業務,商務啦、人事啦、紀律啦,等等。
「你是不是私自接了廣告代言?田協官員就是為這事而來的。」於國威到。
岳川:「他們怎麼知道我接了代言?」
「大健將,這個牌子的男士褲頭擱市里擺著,褲頭包裝盒上印著岳川你的光輝形象。他們怎麼知道,這還用問嗎?全國人民都知道了!」
「我接商業合同,不用請示田協吧?他們可以去查我的履歷,我從自費訓練田徑、請的是私人教練,屬於全日制中學生因興趣愛好練田徑的性質,又不是體校的全職培養生。在我的成長過程中,田協並沒對我進行過專業指導,也沒給我過補貼和營養費,現在我賺了錢還得分他們一部分?這不合理嘛!」
「電話里不清楚,你趕緊過來!」
於國威通風報信,岳川心中瞭然,中國的體育制度他清楚,除了職業足球籃球聯賽、職業拳擊、職業網球、職業賽車、職業斯諾克等高度職業化的項目,其他體育項目的運動員接了商業合同賺了錢,所得收入都要上交一部分給相關協會。
上交的這部分還挺多,至少一半以上。
所以岳川從一開始就聲稱自己是全日制在讀大學生,不是職業運動員。上面的官僚想從我身上攫取我的血汗錢,沒門!
但岳川也知道,民與官斗,想取得鬥爭的勝利是很困難的事情。
於是岳川駕車到了萬平律師事務所,先接上他的私人律師莫華,然後向省田協方向駛去。
莫華在車上了解到岳川的情況後,給岳川出謀劃策:「運動員告協會的案子我們所辦過一些,體管中心出台的運動員商業活動管理條例其實是個霸王合約,很多運動員在沒出名的時候,糊裡糊塗的就在條例文件上簽名,一是他們不太懂法律、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差,二是他們所處的環境,很多時候也是身不由己。」
「但我要明的是,運動員商業活動管理條例只是體育系統的內部管理規定,並不是強制實施的法律文件,這個條例不具備任何法律效益,最多只能算是種商務約定。有些運動員私下接了商業合同賺了錢,就是不上交份子錢給協會,協會也拿他沒辦法,去法院打官司,最終的判決結果往往都是庭外調解。」
「從法律層面上講,我有一百種方式能幫你打贏官司,你賺的這一百二十萬代言費,一分錢都不用上交給田協。但代價可能是,你從此和田協結下仇,他們也許會整你。哎,這種人情世故方面的問題,不屬於法律範疇,我也鞭長莫及。」莫華把厲害關係都跟岳川陳述清楚了,他的觀是,法律層面我能幫岳川你維護權益,但政治鬥爭方面你得自己把握分寸。
帶個律師,心裡果然有底啊,岳川到:「莫律師,我忘記跟你了,我沒跟田協簽什麼商業活動管理條例,他們沒跟我提過啊。」
「那就更好辦了!」莫華笑道,完事他囑咐岳川:「等下見了田協官員,能回答的問題你儘量回答,難以判斷的問題千萬不要輕易表態,交給我來處理。」
「k!」
幾分鐘之後,岳川、莫華抵達省田協會議室。
會議室里坐了幾人,中國田協一位姓馬的官員,省田協的一位幹事,以及於國威。
主角是這位都來的馬德力,省田協幹事負責陪同,打醬油的。
寒暄幾句之後,馬德力對岳川:「岳川啊,我受田協何主席的委託,來跟你談談運動員商業活動的相關事宜。之前你代言了大健將產品,也怪我們田協事先沒跟你通傳運動員商業活動管理條例中的相關精神,所以這事就翻篇了,代言所得收入你自行支配,不用上交一分錢給田協。」
著著,馬德力從文件包里取出一份文件:「這就是運動員商業活動管理條例,你看看,沒什麼問題就簽字吧,今後咱們按流程辦事,規規矩矩、一清二楚。」
哼,1萬隻是錢,讓我吃甜頭,然後騙我簽賣身契,我才不干呢!岳川根本就不看運動員商業活動管理條例,他看了莫華一眼,並不表意見。
莫華心領神會,他從文件包里取出一部紅頭文件,文件封面上有三個醒目大字「商業法」。
莫華不急不緩的翻到商業法某頁,指著其中的某項條款到:「馬主任你看,國家法律有明文規定,年滿18歲的公民有權利自主開展商業活動,這是受法律保護的,此法律條款適用於我的委託人岳川。所以我的委託人不必簽署體育系統內部條例,也能獨自參與商業活動。
「商業活動所得收入,我的委託人會遵照稅收政策自行去稅務局納稅,稅後收入我的委託人擁有百分百的自主支配權。這是國家法律賦予守法公民的權利,任何人或組織都不得干涉公民的正當權利。馬主任,來,你看看第三十八條是不是這麼寫的?」莫華將商業法遞到馬德力面前。
馬德力十分意外,他問莫華:「還沒請教?」
莫華客氣的給馬德力遞名片:「我叫莫華,是一名律師,主攻商業法和經濟糾紛有二十年了,岳川是我的委託人,委託我全權代理他商務法律層面的洽談事宜。」
馬德力不悅的看了岳川一眼,心這子真難搞,出門帶律師,特麼的,律師就沒一個是省油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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